我国古代多以儒家的学说为治国安邦的正统思想,酒礼习俗自然也多受儒家酒文化观点的影响,因此古代酒筳讲究酒德与酒礼。
酒筵即酒宴,也称“酒席”、“酒会”等。“筵席”一词是酒筵的古称。而“宴会”(也写作“燕会”、“ 䜩会”、“ 醼会”)一词古今通用。古时,凡举办酒筵,皆需以酒助兴,正所谓“无酒不成席”。《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中写道:“宾之初筵,左右秩秩”,“酒既和旨,饮酒孔偕”。
古人宴饮,虽以酒为中心,但仍需菜肴、果品、点心、粥饭等用来佐酒。文人雅士尤好以蟹佐饮(详见《毕茂世以蟹佐酒》篇)。西晋文学家左思在《蜀都赋》中这种描绘酒筵的习俗和情景:“若其旧俗,终冬始春,吉日良食,置酒高堂,以御嘉宾。金罍中坐,肴槅四陈,觞以清醥(清酒),鲜以紫鳞。”可见,这种旧俗就是宴饮时将盛酒器“罍”置于桌面之中,四周陈放馔肴、果品等。入宴者在举觞豪饮之时,也品尝各种佐酒之物。
古人在酒筵上佐饮的方式很多,常见的有如下几种:以乐曲佐饮侑食,始于周朝。《诗经·唐风·山有枢》中有“子有酒食,何不鼓瑟”的诗句。《周礼·天官·膳夫》中有“以乐侑食”的记载。当时,大典大宴用“大雅”乐,一般宴会用“小雅”乐。“小雅”乐不但宫廷用,一般贵族也可用。这种以乐佐饮的风气魏晋时相当普遍;所奏的乐曲大抵是古乐与俗乐并行。“自隋时,以龟兹乐入于燕(宴)曲,致使古音埋没,番乐横行。”(清人昭梿《啸亭杂录》卷八)入唐以后,少数民族乐曲更赢得汉族统治者的青睐,“胡乐”越发流行。
以舞佐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朝。纣王命“男女裸相逐”,以求“醉乐”,可视为此举的始作俑者。按周礼规定,天子宴饮时,用“八佾”舞(“佾”即舞列;“八佾”指纵横都是八人,共六十四人),诸侯用“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为“两佾”。汉代的宫廷宴会上,不但有正统的“雅舞”,还有来自民间的“杂舞”,而且配有乐曲。至唐,以舞佐饮之风更盛。赵飞燕、杨玉环等古代舞蹈家皆以舞成名,深受帝王宠幸。
以杂剧佐饮,起于宋朝。宋制:每春、秋、圣节三大宴,“各进杂剧队舞及杂剧”(《宋史·乐志》)。
除了宴席之上的酒礼与酒德这些繁琐的礼节需要遵守,古代的酒筳之上佐饮方式也十分丰富,音乐、歌舞、诗词、游戏等多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