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劳伦斯(DH Lawrence)作品的早期评论家曾经尖酸而又准确地说“对于劳伦斯先生来说,任何东西总是像别的东西。”在英国爱德华时代的美好时光,温文有礼的自信心让你能获得任何知识,但如果有人对古板的《伦敦时报》评论家说一件事情只有通过和其他事物比较的方式才能明白,他肯定感到困惑不解的。
这或许解释了那时候没有多少关于美酒的文章面世。葡萄酒总是被描述成像别的东西,这是非常后现代的做法。如果说夏顿埃酒的味道像桃子,那么桃子的味道像什么呢?如果一定要说酒乡凡勒浮伦(the Van Loveren)2001年限量的美乐红(Merlot)有“巧克力味道”,是否意味着巧克力的味道像凡勒浮伦美乐红呢? 如果把美乐红的味道比作巧克力,为什么不干脆吃巧克力代替喝葡萄酒呢?
这些问题具有深刻的认识论意义,反映了我们以为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不确定性。如果不明白一个词的意思,我可以查字典,看到它的意义用其他词来解释。如果其他词我还不认识,就再查更多的词。指代没有终结,那么知识的起点在哪里?难道我们不是沉浸让人愉快的词汇中寻找意义来消耗时间、等待死亡吗?
这就是葡萄酒作家面对的存在问题。我现在就要通过纯粹的事实描述喝葡萄酒的经验,看能否解决这些问题。我在文中决不用某个东西像任何其他东西,任何东西只是它自身。比如,这瓶来自位于南非帕阿尔(Paarl)附近的西开普顿的2004年的马尔贝克(Malbec)葡萄酒。这是事实。你瞧,我说到做到。(顺便说一下,我刚才说西方了吗?这西方是通过什么星系的参照点来确定的?地球这颗行星是圆的,“西方”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作为无限宇宙一部分的开普拥有西方终点吗?)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打开了瓶子。这是事实。我把酒倒在杯子里,它欢快地汩汩冒泡(gurgles)。这是事实。好吧,用了“欢快地”让事实描写更有味道些,不过一个副词而已。虽然现在我想到它,我意识到汩汩冒泡是把我倒酒产生的声音和淙淙流淌(babbling)的小溪的声音相比了。天呀,淙淙流淌?“汩汩”像“淙淙”还是“淙淙”像“汩汩”?这个加伏特舞是异常复杂的舞蹈。葡萄酒是什么颜色?红色,深红色,带点甜菜色。是的,如果你看着酒接触玻璃杯的时候,棕色是很明显的,因为这种酒已经过短暂熟化了。这是事实。
事实吗?那红色是什么?你能用文字描述什么红色是什么吗?只有你把它说成像其他红色物品时才可以。实际上,用我相信存在的名称来说,红色就是简单的红色,它没有自身的意思,没有附着其上的固定的真理,注定让给它下定义的任何企图成为泡影。除了是个神秘的、无法解释的代码词外,红色什么也不是。我们都在用一个代码说话,根本没有意识到该代码是如何编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