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的规定,从2006年10月1号开始,10度以上的饮用酒可以不用标注保质期,这涉及几乎所有的酒类。这个标准是根据上通用的标准CODEX标准制定的,是惯例。
即使在10%的酒精溶液里,也不能生长繁殖,不能产生有害物质;白酒度数高且产生变化非常小,所以可以不用标示保质期,但度数低的酒就未必了。酒中的微生物容易生长繁殖,使酒变质产生酸味。因此,低度酒不宜久存。
目前世界其他酒生产国都取消了标注保质期的规定,我国的相关规定是保质期在18个月以下的酒类产品必须注明,18个月以上的没有强制规定,标注保质期只是企业行为,而取消标注并不是没有保质期,而是意味着企业对产品要终身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