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是有生命的,如果说非要红酒拟人化,那么红酒就好比一个无比性感和优雅大方的女人,千里马需要伯乐的眼光,每个女人都是一瓶葡萄酒,一辈子就是期待一个人打开品鉴,并为之珍藏。
水解渴,酒消愁,这似乎是亘古未变的道理。骚客文人们从来都喜欢把酒当做遮掩,喝大发了喷几句愤青而又暗合时宜的国骂,发泄出来聊以自慰。曹孟德的那个年代还不知道红酒的好处,所以只能“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有时候,红酒与酒客像是初发好感的情人,月朦胧鸟朦胧,魂牵梦萦让你只能梦中相会,就像满怀春念的杜丽娘相思成疾,游园是为了惊起那个心仪款款的幽梦,不喝都大,如痴如醉。
世上可怕的事情之一莫过于,一个好女人嫁了糟糕男人,当年武则天将萧皇后的女儿们送给了看城门的护卫,那是怎样一种悲哀,正值韶华,如临深渊,说成炼狱一般应该也不为过。那样的男人无法欣赏与理解她们的美妙,丰富细腻的内心、潺缓而出的情绪,在他们心里,这样的矫情是在跟自己玩儿,不如酒足饭饱来得更加实际,怪不得宝玉要慨叹:“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他们或许永远无法晓得身边女人的可爱与流畅,她们是首清丽的诗;是约翰内斯·维米尔那幅《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心无旁骛与超尘不羁一色;更是陈酿,若干年的葡萄酒,从酒窖拿出来,唤醒上一个时辰,任时间在沙漏滑过,蔓延在酒杯边上的满是妩而不媚,纯情四溢。
有个发小的哥们儿,急于在三个女孩中选择未来媳妇儿的候选人,当然,这厮从小就缺乏主见,并且对我很信任,登门求救。讨论研究一番,决定奔着其中一个执着而去,没过几天,带着懊恼的神情说,那姑娘说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一直跟我含糊其辞就是这个原因。事情的结果是发小马上放弃此女,追逐下一个目标,原因很理直气壮,这样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结婚。
至此,我感到脊背暗暗发凉,我们当然不能要求他将琼瑶小说或是韩剧里的桥段重演,非得搞个坚贞不渝的蝶双飞或是孔雀东南飞,那是成人童话,但是他的瞬间转移之决绝让人害怕。
故事还没结束,他感到不能再做世人眼中的剩男,重拾当年孔圣人周游列国的游说风范,跑去第二个姑娘的城市,将家里几分田几头牛都阐释殆尽,虽不能达到香车宝马,但小康之家不在话下,来来回回,几次三番,姑娘犹豫,在发小的炮轰下准备深思人生大事,姑娘她妈说姑娘说了算,终女孩子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推脱。
你娶回家的不是一个物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紫霞说看到了开始,却猜不到结局。这样的局面其实老早就可以预料,爱情不是买菜,也不能像小市民一样在情感的天平上计较分毛。
每个女人都是一瓶美酒,幸运的,在美的时候遇到了那个人,能够品出她的好,说出她的妙。
红酒之于女人,不喝就没有资格评说;她们有生命、有层次、有变化、有韵律;女人,你要接近触摸她的灵魂,浅尝辄止相当于怠慢无礼;好的女人,总会让你喝得微醺而不醉,醉留在了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