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标准由酒业协会固态白酒原酒委员会、 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酒业协会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起草。主要起草人有宋书玉、谢明、宋全厚、袁瀚、钟其顶、应鸿、郭新光、刘传贺、孟镇。
标准定义了固态法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白酒原酒,并首次公布了相关原酒的感官质量评价指南和感官质量评价标准参考表。
定义:
固态法浓香型白酒原酒:以粮谷为原料,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 以泥窖为发酵容器,经固态糖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而成的, 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 可作为固态法白酒基酒和调味酒使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固态法酱香型白酒原酒:以粮谷为原料, 以酱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石窖为发酵容器,经固态糖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而成, 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 可作为固态白酒基酒和调味酒使用, 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固态法清香型白酒原酒: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小曲或纯种根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固态培菌糖化、发酵、蒸馏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 可作为固态法白酒基酒和调味酒使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