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 府在葡萄酒的品质上也探索了很久,经历了许多的波折之后,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葡萄酒管理体系,并且写入法律,严格管理。
1864年,来自美国的葡萄根蚜虫给法国葡萄酒产业带来了重大危机。它首次在Gord 出现,然后它几乎把法国所有的葡萄园摧毁殆尽。当然,法国葡萄园终于结束苦难,他们将法国葡萄树接枝到了不受蚜虫侵袭的美国土生葡萄树根上。当然,整个法国葡萄产区必须重建。这次危机之后,某些地区甚至放弃了葡萄的栽种。
蚜虫危机摧毁了几乎所有的欧洲葡萄酒园,同时带来了葡萄酒的缺乏。造成假酒和人工酒的开始泛滥。为了阻止上述行为,1889年8月14日通过一项法律,明文规定葡萄酒的定义为“新鲜葡萄或新鲜葡萄的汁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后所得到的产品”,而且于1905年成立“假酒防范部”。
法国葡萄酒的重建又带来了生产过剩以及葡萄酒价格下跌的后果。到了1907年,由于价格暴跌导致以“葡萄酒”Marcelin Albert所领导的葡萄果农的暴动。次世界大战时期,因葡萄园乏人照顾而收成减少,但战后情况马上改观,1931年至1939年间葡萄产量大增,造成又一次生产过剩,有关当局不得不再度插手干涉。为了稳定市场,他们严禁葡萄产量过高,并禁止新栽种葡萄树。
自1935年INAO(法国国家葡萄酒及烈性酒控制命名管理局)成立后,所有法国上好葡萄酒就由“法定产区”的法例来管制。接着,1949年起上述机构也负责“优良地区餐酒”管制法例的执行。到了1979年,ONIVINS(法国国家葡萄酒行业管理局)则肩负起“地区餐酒”和“日常餐酒”的法例管制责任。
今天,法国政 府在法国葡萄酒的品质管制机构已经趋于完善,所有法国葡萄酒都受到4个机构(INAO法国国家葡萄酒及烈性酒控制命名管理局、ONIVINS法国国家葡萄酒行业管理局、DGCCRF法国国家竞争、消费、反欺诈管理局、DGI法国国家税务总局)一系列的监督。从生产、流通、标签,法国政 府都有相关的管理部门对这几个重要的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同时,法国葡萄酒各个地区、酒园、葡萄品种、产量等管理清晰、细致,并且可操作性强。如果,有的酒庄不符合这些要求,或者投机会受到很严格的处罚。这样的方法,也被后来的意大利、德国、加拿大效仿。所以,在购买法国葡萄酒的时候,从酒标中就能得到正确的产地、酒精度、级别等信息。
同时,法国政 府很注重在市场上对法国葡萄酒的保护。原产地域产品命名保护制度(以下简称原产地命名)早源自于法国,是一种保护特色产品的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因为产品的特征来源于产地,是产地赋予它一个与众不同的个性,与现代工业生产中不惜代价的、强大的生产力机制不同,原产地命名产品注重的是百年传统、特性和质量。
法国的葡萄酒生产一半以上都是小规模的传统的酒庄模式,而且非常有竞争力的。在市场上,以原产地命名的整体品牌出现,打的是产地品牌(如波尔多酒)而不是企业的商标品牌。商标是共用的,只不过在下面注明是谁家生产的,是哪个酒庄的,这样不仅降低了对外的宣传和推广费用,但是法国的葡萄酒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而细致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了产品的质量。波尔多地区的酒厂从内部来看,虽然小而分散,但对外却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孔。
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第23条中明确的表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概念就是“原产地名称”,是由法国提出的。地理标志在范围内对法国农业,特别是葡萄酒和烈性酒的保护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法国的葡萄酒和烈性酒之所以很有名,而且一直在发展,其中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起了很大作用。法国在欧盟建立时坚持把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放进去,欧盟接受了。世贸组织也接受了这一制度。法国之所以坚持把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放进去,主要考虑的还是要保护它的农产品强项,也就是葡萄酒和烈性酒。比如,波尔多产的葡萄酒就叫“波尔多葡萄酒”,该产品的质量、信誉都是和波尔多有关系的。只有在法国香槟地区产出的起泡酒,才能叫香槟。只有在法国干邑地区生产的白兰地,才能叫干邑。法国把品牌保护做到了的市场中,确实地发挥出本国葡萄酒生产的优势,保护了酒庄的利益。
法国政 府在政策的制定和对外的利益保护上有很多相关政策,而这些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就是通过各个地区的葡萄酒行业协会来完成的。1975年7月,法国颁布了法律,规定在农业系统建立行业组织。这些葡萄酒行业协会得到了国家的授权,实施对各地方的葡萄酒产业进行监管并且提供服务,所以大大小小的葡萄酒行业协会遍布全法国。法国人常说:“只要有葡萄种植的地方就有酒协会”。
法国的葡萄酒行业协会是介于政 府与民间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政 府与葡萄酒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粘合剂。它的任务是协助政 府农业部门协调各方利益,按照标准监督酒的质量,保护,促进销售。同时,协会向葡萄种植者和酒生产者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生产,组织培训,制作广告,举办品酒和酒博览会等等。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也有政 府农业部门的少量补贴。协会人员精干,一般下设经济、技术及市场营销等处,以法规和合同的形式来运作管理。协会领导人由会员选举产生,轮换担任。
例如,法国勃艮第葡萄酒行业协会,它的职能就是依照勃艮第地区的葡萄酒分级标准对地区内的酒庄从种植、酿造、装瓶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同时,还开办酿酒师培训,品酒师培训等等相关的文化推广活动。葡萄酒营销价格也会由协会协商确定,不存在相互压价和恶性竞争。协会还在一些大的葡萄酒消费国有市场巡视员,一方面对勃艮第葡萄酒的销售进行跟踪和信息反馈,另一方面收集的消费动态,为协会的工作提供信息依据。由于它既有国家行政职能,执行葡萄酒也有民间协会的特点。所以,在行业管理方面有很大的权威性。
协会中工作人员大多是从事葡萄酒行业多年的人,对当地葡萄酒生产、销售等环节有丰富的经验,这样人员构成十分有利于各项制度可以因地制宜做出适度的调整。同时,协会的代表也是通过选举产生,并不是由政 府委派。由于协会卓有成效的管理,使法国葡萄酒业即使在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仍能有序地发展。这是在化的市场中,法国葡萄酒为什么仍能以酒庄经营模式赢得市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