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渠道竞争层次升级,各行各业的渠道模式悄然发生演变。的很多消费领域,经历了初始、发展和成熟阶段。每一阶段,都孕育诞生新的富有生命力的渠道模式。
销售渠道
消费领域企业的渠道模式主要有:区域总代理、多层次批发、批发+自建、分销联合体、品牌深度分销、互联网渠道。
1、区域总代理制
曾是市场广泛经典的渠道模式,生产企业重点负责生产,征召一省或多省的总代理商。生产企业与区域总代理之间,具有完全、独立的分工,这种代理制适合竞争品牌的数量有限,生产企业的营销组织不健全或营销力量不足。这种模式下,区域总代理全权负责市场运作,厂家以“底价+返利”与总代理结算。
2、多层次批发制
有二级批发,厂家 → 一级经销商 → 分销商 → 终端 → 消费者。
有三级批发,厂家→ 一级批发商 → 二级批发商 → 三级批发商(大部分为乡、镇批发商)→ 终端 → 消费者。多级批发商除了分销,也承担了物流配送的职能,优点是层层覆盖,不足是中间费用大,市场反应不灵敏。
3、“批发+自建”制
“批发+自建”就是厂家在经销制的基础上,加强了终端建设、管理与控制。
“批发”的渠道依然是厂家 → 一级经销商(分销商)→ 终端 → 消费者;
“自建”是厂家自建终端,就是厂家 → 终端 → 消费者的模式。
4、分销联合体制
厂家与经销商共同参与、共同建立合作关系的“分销联合体”。企业采用二级分销制,触角深入二级分销和终端层面。也就是说,经销商的重心集中在地级城市,分销商的重心则集中在县级城市和乡镇市场,厂家、经销商、分销商签署三方协议,厂家可以直接给予分销商区域、时间、价差和服务等分销支持,并配合经销商对各分销商进行市场服务支持。
这种模式下,分销商全力市场开拓和维护,承担分销和送货上门服务,显著提高渠道的覆盖密度,大大减少窜货和乱价的冲动。
厂家对经销商统一培训和指导,输出工作标准和规范,经销商成为渠道服务商,厂家发挥经销商的各种优势,并将经销商的无服务随机配送模式,调整为巡回服务配送模式,每到一个分销商的地盘,经销商业务员便清点库存、整理货架、张贴海报、建议订单和感情联络,承担渠道的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