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致远)日前,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不要过分看重葡萄酒的“年份”,一定要注意识别假冒伪劣葡萄酒。
时下,在不少国内外品牌的葡萄酒外标识上,会有年份的标注,少数葡萄酒企业还在其葡萄酒的外标识上印有“三年”“五年”的字样。殊不知葡萄酒外标识上的年份,指的是酿制这种酒的原料是哪一年采摘的葡萄,这与该年份的气候、水土条件好坏有关。但是,这既不能作为评定葡萄酒质量好坏的依据,也不能完全作为葡萄酒价格高低的依据。
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过分看重葡萄酒的“年份”。作为消费者,由于信息获知渠道的限制,对于年份酒的概念、葡萄的产区水土及当年的气候条件、该种葡萄的品质等因素,可能是知之甚少。葡萄酒上标“年龄”,那是在误导消费者。白酒有陈酿,越陈越醇、越香。葡萄酒可就不然了。不要过分迷信所谓的“野山葡萄酒”。千万不要拿葡萄酒当保健品,甚至是当药品。购买葡萄酒一定要注意查看是否是假冒伪劣品。小摊、小店超正常低价、外包装简陋粗糙的葡萄酒,有可能是“三精一水(调色精、调味精、酒精和水)”制成的假葡萄酒或是假冒品牌的劣质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