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酒商的“贪”成就酒类电商

物联网的拓展让距离成为过去,互联网的发展让信息逐渐透明,支付手段的便捷让信任成本越来越低,而传统酒商却跟不上时代的潮流,“贪恋”区域保护,“贪求”高额差价,“贪图”目前现状,以至酒类电商被资本持续看好,从幼稚弱小到成熟强大。

传统酒商贪恋区域保护,酒类电商破除区域保护。区域保护是传统厂商约定酒类利润分成的前提,酒企配合经销商去开拓区域市场直到成熟,经销商要求厂家在成熟区域给予货物流通保护。以产品为主导的商业形态中,厂家与经销商以“荣辱与共”的合作方式保卫着成熟产品的价格体系,有些厂家甚至在同一区域的不同渠道也有着严格的控货手段,谨防“窜货”。以互联网为通路的酒类电商,以其“无边无沿”的区域作为自己的市场,以成熟产品作为主打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在外部破坏了传统厂商原有的利益分配体系,而厂商却无行之有效的手段去对抗。形式上,酒类电商以其优势完败传统厂商的劣势,以损耗酒企品牌张力去吸引流量;趋势上,酒类电商进一步将渠道扁平,符合了当下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传统酒商贪求高额差价,酒类电商压低产品利润。逐利是商人的天性,追求高额差价也没有错,但在酒水同质化、供大于求、交通便捷的今天却依然想追求资源稀缺、供不应求、交通不便造成的高额差价。天下没有人会做赔钱的买卖,酒企在招商时许以广告、人员及返利支持,酒商在操作时按照酒企的方针政策去落实,这仅仅是一种理想式的存在。一旦行情出现“断崖式”下滑,酒商抛货、窜货等情况时有发生。以茅台为例,有大商曾对笔者抱怨,为了保住茅台经销商的资格,每年都是先低价抛货换取现金流,然后才慢慢挺价。如今在这种大背景下,有人抛货,自然有人接盘,然后施展“神通”将其消化在广袤的市场中。传统酒商的操作方式是以年的单位的周转,而酒类电商的操作模式是以月甚至以星期为单位的周转,所以双方对于利润差的追求有着明显的区别。

传统酒商贪图目前现状,酒类电商时刻准备革新。转型,人人都说,鲜有人做。一方面是对于时刻更新的互联网打法摸不清头脑,另一方面是自身企业的大多数人安于现状已然对抗转型。多年以来,传统酒商已然对所辐射的商超、烟酒店、团购客户维护的很到位,随着酒类销售的碎片化时代的来临,客户的流失率逐年上升,而新增客户又很少,运营成本又在逐年增高,企业压力也越来越大。反观酒类电商,从B2C到B2B再到C2B,从流通产品到专属产品再到开发产品,从依靠媒体到跨界发声,时时刻刻在改变为开源节流,谋求持续盈利后体面上市。

综上所述,传统酒商因其自身的效率低下而造成对高额利润差的过分依赖,因而成就了酒类电商。存在即合理,每一种新模式的出现,无疑不是在填补旧有模式的不足,然后成为其有效补充,再然后扩大市场占有率。

传统酒商,摆正好自己心态,调整好产品架构,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加快拥抱移动互联网,以其对客户的把握、对成本的控制,完全不会受到酒类电商的冲击,正如蓬勃发展的1919酒类直供。再说,在移动互联的冲击下,曾经被誉为“新模式”的酒类电商也渐渐陷入“红海”,被打上“传统”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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