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酒业有限公司旗下川宝酒全国营销中心下辖西南、华东、华南三大营销中心。为加强川宝酒在全国市场的开拓与建设,让客户对川宝系列酒的营销政策有个明确的了解,特就业务有关具体操作程序作一下说明。
一、业务操作方法
1、客户需“两证一章”。两证为:营业执照(附复印件)、法定代表书证或法人委托书;一章为:公司合同章。
2、客户到厂部销售中心或区域市场营销中心/川宝酒全国营销中心联系具体操作事宜。
3、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按四川川宝酒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全国统一价格表执行。
二、川宝酒经销类别
总经销商 特约经销商 渠道经销商
成为川宝酒经销商的条件:
1、认同“川宝酒”品牌,并有真诚强烈的加盟合作愿望;
2、并有初步营销意识和快速消费品销售代理经验;
3、遵守公司的价格统一政策,及其他管理规范;
4、认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有效经营方针和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在销售中心规划的渠道、区域内销售产品,严禁销售假冒的川宝酒系列酒;
5、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和仓储场所;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积极的敬业精神;
7、获得总经销权资格及进货要求:
(1)、省会城市不低于100万元;
(2)、 地区级不低于50万元;
(3)、地级市/县级市不低于30万元;
(4)、县级不低于20万。
8、同意向四川川宝酒业有限公司交纳区域市场信用保证金:
A级:5万元
B级:3万元(地区级)
C级:2万元(地级市/县级市)
D级:2万元(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