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要求、权利和义务
一、独家代理商和特约经销商
(一)、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合法商业企业或个人
2、有良好的美誉度和充裕的资金实力
3、具有很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在该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销售网络,A类、KA类终端通路达80%以上。 4、具有很强的管理能力,拥有一个高效、专业的营销队伍。
5、具有很强的经营能力,一定的事业心和清晰的思路,能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之酒销售公司在互惠互利、互信互助的基础上精诚合作。
6、具有一定的文化与修养,对杏花村九之酒品牌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对中国白酒市场前景有较强的认知,能积极配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之酒销售公司,全力以赴的投入杏花村九之酒品牌建设中。
7、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和诚信品质,能遵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的市场规定,维护杏花村九之酒品牌声誉。
(二)、独家代理商、特约经销商拥有的权利
1、获得杏花村九之酒品牌独家代理或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得到颁发的代理、经销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权利。
2、拥有了解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市场营销资讯的权利。
3、拥有接受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专业知识培训的权利。
4、拥有获得杏花村九之酒品牌全国统一代理或经销价格的权利。
5、拥有获得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对其市场拓展建设和维护的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6、拥有中国老四大名酒生产企业杏花村汾酒集团强大品牌支持的权利。
7、拥有及时的配送和调换货品支持的权利。
(三)、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的责任与义务
1、在代理和经销区域内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
2、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任务。
3、以统一的形象、专一地销售杏花村九之酒品牌,不得代理其他同类品牌。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代理或经销合同内容。
5、维护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和杏花村九之酒品牌的形象和声誉。
6、确保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资料不流失、不外传。
7、配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客情维护工作,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满意的答复。
8、配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反馈。
(四)、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的延续、变更及转让
1、代理商、特约经销商需在代理或经销权满前30天内书面通知公司决定是或续约,提出续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代理权或经销权,公司续约时,保留变更原有协议相关条款的权利(此变更为全国性的)。
2、代理或经销权满双方不再续约,库存货物等事项的处理按合作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代理商或经销商在代理期内或经销期内不得将其代理权或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者,但可向公司推荐,经公司审核并书面同意后,转让方可进行。
二、专卖店、加盟店
(一)、专卖店、加盟店的资质要求
1、在所在区域消费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关系网络。
2、拥有一定的资金量:?、省会城市一般需要50万元;地级城市一般需要25万元;县级城市一般需要10万元,?、省会城市开3-5家店;地级城市开2家店;县级城市开1家店。
3、思想意识超前,商业眼光敏锐。
4、品德高尚,遵守商业道德,无不良经营记录。
5、熟悉当地零售市场、白酒市场,并具有一定的专卖店经营能力。
(二)、专卖店、加盟店拥有的权利
1、获得杏花村九之酒品牌专卖店、加盟店的资格,得到颁发的加盟商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权利。
2、拥有了解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市场营销资讯的权利。
3、拥有接受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专业知识培训的权利。
4、拥有获得杏花村九之酒品牌全国统一加盟商价格的权利。
5、拥有获得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杏花村九之酒销售公司对其专卖店、加盟店的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6、拥有中国老四大名酒生产企业杏花村汾酒集团强大品牌支持的权利。
7、拥有及时的配送和调换货品支持的权利。
(三)、专卖店、加盟店的责任与义务
1、在所在区域内建立完善的社会关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