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昝圣达作为人大代表向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年份酒”与标准接轨的建议》。
昝圣达认为推动年份酒标准与接轨,将有利于我国的白酒更好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易于被国外消费者所接受。同时也能减少概念性炒作、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从而达到淘汰虚假正本清源之效。
本世纪初,“年份酒”概念在国内出现,部分酒企迅速跟进,在市场掀起了老酒热潮,但乱象也随之而生。由于国内“年份酒”的生产缺乏系统的管理,“年份酒”的界定、称谓、宣传等都是企业行为。“洞藏”、“陈贮”、“陈酿”、“窖藏”等等概念不一而足。不仅叫法不一,而且“年份酒”的界定更是无从考证,企业存在随意行为。更有一些企业以假、以次充好,消耗了市场信任,使得整个市场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反观市场,“年份酒”一直是个严肃的话题,无论葡萄酒、威士忌、白兰地等酒种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有的还将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在苏格兰威士忌领域,即有《苏格兰威士忌法》,其对“年份酒”年限、不同年份的基酒勾兑乃至生产工艺、产地甚至贮存容器都做了硬性规定。此规定已被写入英国和欧盟法律当中。
昝圣达认为,作为一个新兴的消费升级热点,白酒“年份酒”有着庞大的市场,也有很大的新兴消费群体,因此,国家应采取措施规范白酒行业“真年份”酒的生产与销售,促其健康发展。(来源:酒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