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实现啤酒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6月15日上午,由湖北省黄石市排水管理处组织三位专家在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约定青岛啤酒公司废水排放限值专家论证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市政公用局、黄石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参会。
专家组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实地勘察青岛啤酒污水处理站,听取了青岛啤酒黄石分公司、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对各自企业基本情况的汇报,市排水管理处就青岛啤酒黄石分公司排入团城山污水处理厂沿线管网排查情况进行介绍。
经专家组讨论,一是同意青岛啤酒公司将生产废水经初沉池、调节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并约定排放限值为:COD 3500 mg/L,BOD 2000 mg/L,pH值6-9,氨氮45 mg/L、总氮70 mg/L、总磷8 mg/L。二是建议青岛啤酒公司废水按照上述排放标准试运行三个月,并实时监测跟踪团城山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排放限值。三是要求青岛啤酒公司制定应急预案,突发情况下可以随时启动污水处理设施。(文章来源:中 国国际啤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