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正式发布《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串酒”和“违规添加”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和处罚细则,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最 高将面临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此外,《条例》针对违规排放、违规建设等新增数条处罚规定,在实施范围上,不仅针对酱酒,在赤水河流域内其他香型白酒也需参照执行。
两条禁止!
《条例》规定,禁止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禁止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同时,加大了对“串酒”和违规添加香精香料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处罚细则。
在打击“串酒”方面,《条例》做了部分调整和说明。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并处以违法生产经营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违规添加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的,根据添加物质的不同最 高将面临30倍货值罚款。
在实施范围方面,第五十条提到,“赤水河流域其他香型白酒和赤水河流域外酱香型白酒的生产环境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意味着,该《条例》执行范围将覆盖到整个赤水河流域的所有白酒生产,以及整个贵州省的酱酒生产。
有行业人士认为,两条“禁止”提出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基于传承传统酿造技艺的要求,守护好白酒酿造的核心关键;二是控制和防止环境污染,酱香型白酒品质。
此外,第 一章新增内容: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将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作为评比达标表彰的重要内容,推动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加强污染防治。以此提高执法者的行动力和决策力。
立法护航,明确处罚
《条例》新增3条处罚标准。
一,在项目建设方面,《条例》第十五条新增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新增了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标准。禁止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违规者,最 高将可能面临100万元的罚款,甚至停业、关闭。
第三,禁止在酱香型白酒原料、辅料种植地块中使用禁用的农药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农药。违反者,由县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禁用的农药的,县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明确的处罚细则和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制约违规者的“钻空子”行为,同时形成威慑,指导从业者规范生产,为贵州省白酒酿造生产的长远发展提供重要。
综合治理,一直在路上
近几年来,酱酒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不断集聚,出现了环境负载加重、布局规划不合理、产业发展不规范、污染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同时,贵州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治理和整顿。
2021年上半年,仁怀市连续开展白酒产业发展情况的深度调研,召开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剖析仁怀白酒产业在酱酒高速发展中出现的“小散弱”企业无序发展、配套设置不完善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开启了白酒产业综合治理的序章。
据今日仁怀公布消息,自2021年起的一年半时间,仁怀关停和已签订退出协议的白酒企业(作坊)数量已经达到926家。
针对“串酒”等违规行为,2020年6月12日,仁怀市酒业协会发出《通知》,表示将对仁怀白酒行业制售“串酒”行为进行大力整治,而后仁怀开启了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打击串酒行动。
在环境保护方面,仁怀市规划建设满足环境需求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生产废弃物处理和酒糟循环利用等工程;持续推进白酒企业“四改一建设”工程,推进“2+N”模式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有行业人士表示,“近年来,在一系列措施的管控下,贵州酱酒产业的规范化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要彻底杜绝违规生产、违规制售、违规排放等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酱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自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整治力度。由此,立法就变得尤为重要。”
《条例》对酱香型白酒酿造生产中的各个要素进行了规范,实施以后,将进一步规范贵州酱酒企业的生产行为、经营行为和市场行为,同时,也将加快“小、散、弱”企业的兼并重组,优化环境资源利用,从多方面推动贵州酱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进程。(文章来源: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