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匠酒招商标准及条件要求
区域系统 |
市场类别 |
年销售任务额 |
首单进货要求 |
市场区域 |
一般市场(重点,一级以外市场) |
地级城市 |
50万元(含)以上 |
15万元(含)以上 |
不含郊县 |
县级城市 |
10万元(含)以上 |
3万元(含)以上 |
一级市场(江、浙、云、桂、冀、津) |
地级城市 |
80万元(含)以上 |
20万元(含)以上 |
不含所辖市县 |
县级城市 |
15万元(含)以上 |
4万元(含)以上 |
重点市场(京、豫、鲁、粤、黔) |
地级城市 |
100万元(含)以上 |
30万元(含)以上 |
不含所辖市县 |
县级城市 |
20万元(含)以上 |
5万元(含)以上 |
注:一般市场县级经销商每次返单打款发货不得低于50件或采购金额不低于1.2万元;地市级经销商每次返单打款发货不得低于100件或采购金额不低于3万元。一级市场县级经销商每次返单发货量不得低于60件或采购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地市级经销商每次返单打款发货不得低于150件或采购金额不低于4万元。
重点市场县级经销商每次返单打款发货不得低于80件或采购金额不低于2万元;地市级经销商每次返单发货不得低于200件或采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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