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九届北方糖酒会举办展馆——唐山会展中心厅内设施使用要求:
1、电梯:厅内电梯为人员电梯,使用电梯一定要听从电梯管理员的安排,电梯严禁运输货物。电梯周围三米之内不准摆放物品或搭建展位。
2、空调:租馆期内主办单位要求使用空调的,需提前三天向中心申请并按中心的报价付费。空调由会展中心统一开关,禁止随意调控。
3、电器安装
(1)中心对所有标准摊位的照明及电源安装提供相应服务,需24小时供电的电器必须事先向中心承办部门提出申请。
(2)若需延时供电、供气、提供电话,须事先向中心承办部门提出申请。
(3)电器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持有效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施工,并随时接受检查。
(4)敷设的电线,应采用护套线,其接头必须采用接头连接,除灯头线外不得使用花线,横跨通道的电器线路应有过桥保护。
(5)碘、钨灯等高温灯具、霓虹灯具不得擅自安装,霓虹灯具的安装不得低于3.5米,并需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室外的电器照明设备都应采用防潮型,落实防潮措施。
(7)每个标准展位配备1KW的用电量。如超出应事先申请。
(8)每个标准展位的音响音量应低于70DB。
4、展厅楼面负重
一层展厅:3吨/平方米
二层展厅:2吨/平方米
三层展厅:0.5吨/平方米
室外展场:5吨/平方米
展品若有振动操作的,上述地面负重能力减少50%。
展品运输、安置展品操作等应考虑上述楼面负重能力,如有疑问,主办单位和承包人于搬入物品前向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