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质量监管工作,日前,青岛市质监局组织对该市葡萄酒、黄酒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共抽查了28家葡萄酒企业生产的39批产品,合格37批次,产品合格率94.9%;共抽查13家黄酒企业生产的18批产品,合格16批次,产品合格率88.9%。
此次葡萄酒监督抽查依据CCGF103.4-2008、GB10344-2005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感官(5项)、总糖、干浸出物、酒精度、总酸、挥发酸、铁、铜、铅、甲醇、总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标签、胭脂红、苋菜红(或柠檬黄、日落黄)等卫生及理化指标进行了检验。
本次黄酒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据CCGF103.3-2008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感官(4项)、总糖、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pH、氧化钙、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标签等卫生及理化指标进行了检验。未发现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等现象。不合格产品存在非糖固形物、总糖等理化指标不达标等问题。抽查结果表明,黄酒质量总体较好。大、中型生产企业数量虽少,销量却占有优势。即墨市第二黄酒厂2009年1月28日生产的即宝牌精致精制老酒非糖固形物不合格,即墨市即源酒厂2009年9月28日生产的老酒总糖不合格。据悉抽查中不合格的两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较低。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青岛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已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该类产品。该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葡萄酒选购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酒精度、执行标准是否齐全,其中,名称应该为“葡萄酒”,酒精度不应低于7%(V/V),我国葡萄酒执行标准是GB/T15037。另外,还应从葡萄酒的外观、香气、口感等判断其质量。而通常所说的“即墨老酒”是指即墨出产的以黍米为主要原料酿造的焦香型黄酒,其特点是色泽自然,按年份贮存,由于糖分和氨基酸形成的美拉德反应,产生的类黑精逐渐引起酒色加深。酒香浓郁、焦香突出,这是该酒的显著特有风格,也是北方黍米黄酒的曲型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