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酒的文化

酒文化,除了民众作为主体因素之外,离不开三个要素,其一做酒的粮食;其二水资源,其三是酒的流通与消费,即人们对它的需求。

以此三要素来比照,上海有充沛的水资源,其地缘特征可以归结为四个字:“襟江带海”。

如果我们从一个比较开阔的视野来鸟瞰东晋以来的上海民俗文化史,就不能忽视酒业在上海的存在,酒业推动着上海乃至整个民间文化的发展。

两晋时代上海出现过两位在文坛上负有盛名的大文士陆机和陆云兄弟,史称“云间二陆”,他们都出身名门,祖陆逊、父陆抗均为三国名将,这对才华横溢的兄弟是出名的文学家,也是出名的酒仙,被时人誉为“美玉”,由此形成流传千古的“玉出昆冈”之说。

酒作为一种特殊的媒介,改变着江南人的文化气质。酒也促进了民俗文化的发展。小说、戏曲中的许多精品力作早在上海周边的江南地区出现,委实与酒大有难解之缘。

我们不妨就从苏州河说起,如今的苏州河在市区外白渡桥附近汇入黄浦江,全长125公里,上海境内54公里,为黄浦江主要支流。就是这条蜿蜒曲折的河流,古代曾经是吴地的水上交通大动脉,堪称那个时代的“沪宁高速”。今日苏州河,古称“松江”,南宋后逐渐改称“吴淞江”。

上海浦的渔盐之利,催生了吴淞江支流“上海浦”西岸酿酒聚落的发达。当时许多聚落就在这些“浦”边上生产生活,吴淞江南岸有一个支流,称作“上海浦”(在今十六铺、小东门至外滩这一段),与上海浦相对着,北岸有个浦,也是原吴淞江北岸的支流之一,叫“下海浦”(在今虹口区东南部)。

自古以来酿酒业发达,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大多数家庭都能掌握简单的酿酒技术,家庭私酿自用,或馈赠亲友,或酤酒赚利,已成为民间社会根深蒂固的传统酒事习惯。朝廷垄断榷酤,官价居高不下,民间百姓用酒艰难,必然私下自酿。于是,为私酒暴利所诱惑,民间聚落铤而走险,以身犯禁的私酿、私酤现象便屡禁不止。在汉魏两晋,朝廷“防之弥峻,犯者至多,至乃穴地而酿,油囊酒,民之好此可谓笃也”。

唐天宝十年(751年),吴郡太守赵居贞奏划昆山南境、嘉兴东境、海盐北境,置华亭县。《新唐书·食货四》有“唐初无酒禁”之记载,即李唐开国之初不实行榷酒政策,不禁民间私酿私酤,也不限制民营酒业的存在和发展。但到唐末,朝廷为兴兵平叛,军费匮乏,于是下令:“禁人酤酒,官司置店收利,以助军费”。“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委州县综领,薄私酿,罪有差”。此后,榷酒作为增加国库收入一项较稳定的经济政策,一直实施到唐朝灭亡。唐之后,经五代十国至宋,在宋代仍秉承李唐榷酒旧制,并对榷酒政策不断完善发展,终导致了“上海务”等一大批“酒务”的出现。

宋代是上海酒文化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具体说,公元1008年(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对上海酒业乃至对这座城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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