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总结2009年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

2010/1/25 9998.TV

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确保酒类商品和促进酒产业发展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开创性的工作,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全省酒类零售企业和散装酒销售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酒类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酒类商品管理工作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省酒管局安排部署了以酒类零售企业(个人)为重点,以索证、索票、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零售企业(个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规范散装酒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为期三个月(四月份开始)的专项整治活动。各市州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按照省酒管局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安排,迅速组织实施。兰州、白银、庆阳、平凉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县(区)酒管局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专项整治活动统一安排,认真分析现状,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帮助、指导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兰州市在专项整治期间联合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等名酒企业的打假人员对分布在市区的26家“名酒店(行)”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郎酒等共计253瓶案值7.9万余元;白银市针对在餐饮场所代售礼品酒顾客寄存酒的问题,进行了仔细检查清理,隐患;嘉峪关市发挥媒体宣传的作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在市电视、电台播出新闻4条,报刊报道6篇,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武威、酒泉、陇南市酒类商品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印制了大量的酒类管理法规、规章等宣传材料,走街串巷,向酒类经营者和群众宣讲。金昌、天水、武威等市积极主动向当地请示汇报,协调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探讨措施办法,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在为期三个月的酒类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共出动酒类行政执法人员12000人次,检查零售经营企业(个人)16900户,查处酒类违法案件280起,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7吨案值183万元,通过阶段性的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酒类市场的秩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显著成效。

紧急行动,快速反应,迅速开展散装酒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行动。2009年3月下旬,湖北省五峰县发生饮用散装白酒中毒致4人死亡,19人住院的特大恶性事件,省酒管局在前列时间安排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紧急开展对散装酒制售行为的检查行动,对经营资格、销售场所、产品质量审查、监管措施等重点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听取汇报,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庆阳市对散装酒经营户所销售的散装酒和酒类流通随附单进行重点审查,对盛装容器和标识逐一进行检查。平凉市向经营户下发了“关于规范散装酒经营活动”的通知,并与散装酒经营户签订“承诺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兰州、白银市在检查中采取积极措施,建立管理档案,适时跟踪监控,取缔无证照和货源来路不清的零售点,严格监管散装酒批发企业,对经营散装酒的容器加锁,贴封条等进行管理。全省检查整顿散装酒经营企业240户,查获违法散装酒19000公斤,通过开展集中检查整顿,全省各级酒管部门摸清了散装酒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存在的问题,初步建立了监管机制,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加强市场监管,打防结合,严防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加大节庆期间的酒类市场监管力度。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是酒类商品销售兴旺的时期,也是假冒伪劣乘机流入市场的重要时段,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庆、祥和地欢度节庆,省酒管局高度重视这一时段的酒类工作,提早部署,精心安排,加大了对节庆时期的酒类市场的检查整顿力度,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酒类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时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重点地域反复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有利地震慑酒类违法行为,节庆期间全省没有发生酒类事故。

打防结合,从源头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防止假酒流入市场。庆阳市在实践中总结出了“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工作机制。年初在日常工作中获得线索,经过缜密调查,历经两个多月的跟踪、蹲点守候,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查获假冒各类名酒11个品种,2822瓶案值达60余万元的特大制售假酒案,彻底捣毁了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三里沟畎村民室内的假酒制造窝点。为此,省商务厅在《甘肃商务》上发了信息,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在报送的信息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兰州市根据群众举报,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一出租宅院内假酒制作窝点,查获假冒喜力、百威、嘉士伯、AK47、芝华士等进口酒品130余箱,假冒包装瓶盖10万余个等大量包装物。各地通过端窝点、堵假源,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009年全省共出动酒类行政执法人员32382余人(次),检查酒类产销经营单位30093余户,查获不合格酒类商品99.82吨,案值489万元,查处酒类违法案件377起,捣毁制假窝点6处。通过依法严厉打击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酒类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酒类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强化法制宣传,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市州酒类商品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酒类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服务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活动这个平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酒类管理法规、规章、政策和酒类相关知识、真假酒鉴别技巧,接受举报、投诉、咨询等活动,以提高社会对酒类商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省酒管局向全省酒类商品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了以宣传酒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重点的主题宣传活动,并和兰州市酒管局一起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现场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大型咨询活动,现场讲解有关管理制度,介绍识别真假酒知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倾听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各地以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讲求实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庆阳市联合西峰区酒管部门,以“如何科学饮酒”、“酒类执法依据”等为主要内容宣传活动,图文并茂,吸引消费者咨询观看。武威、陇南等市编印了大量活页资料进行发放,让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了解酒类管理的法律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知识。兰州市酒管局对查获的32个品种,2750余件,案值22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及包装物进行集中环保“绿色销毁”,并由报刊、电视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强有力地广泛宣传,展示了酒类商品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果,增强了酒类消费者的信心,震慑了酒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四)积极探索开展放心酒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各市州酒类商品管理部门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规范流通秩序”为核心,积极探索放心酒体系建设工作。兰州市在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创建“放心酒示范店”系列工程,8月中旬对36家证照齐全、制度完善、渠道正当、诚信经营的企业授予“放心酒示范店”称号,同时对73家销售过假冒伪劣酒的经营企业在兰州市主流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庆阳市制定了《酒类经营者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对酒类经营者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结合年度检查记录,评出酒类经营诚信单位。开展放心酒体系建设工程是扶持酒类优质服务经营企业,完善酒类质量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也是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起到引导、规范、示范作用。

(五)狠抓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酒类商品实行生产、批发许可、酒类流通随附单、零售备案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等制度,是《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各级酒类商品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酒类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抓手。各市州认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把落实管理制度,作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武威市对全市酒类批发企业的资质和经营品牌重新进行审查,要求在限期内批发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和所经营酒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质量检验报告、酒类流通随附单等相关资料,对不能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企业,一律取消批发资格,不得从事批发业务,所经营的酒品,一律禁止上市销售,从源头上严把批发准入关和酒类质量关。临夏州在酒管机构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把酒类批发管理、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发放、使用、管理紧密结合,严格办理程序和监管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全年发放批发许可证134个。嘉峪关、金昌、白银、兰州、庆阳、平凉等市狠抓零售备案登记工作,零售备案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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