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流传“仪狄作酒拨,杜康作秣酒”之说。少时就学过曹操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仿佛酒成了消愁的法宝,自我麻痹,自我沉沦,心里却清楚,“借酒浇愁愁更愁”。
饮酒之风,历经数干年而不衰。更是酒文化的极盛地,饮酒的意义远不止生理性消费,远不止口腹之乐;在许多场合,它都是作为一个文化符号,一种文化消费,用来表示一种礼仪,一种气氛,一种情趣,一种心境。
以酒会友,浅酌则止,怡情养身。而现在的人们总是曲解,过度的依赖于酒精建立起来的友谊,俗称“酒肉朋友”。“酒逢知己千杯少,来,干了!”豪言伴烈酒,号称千杯不倒,死命的灌酒。
温州人特爱劝酒,仿佛喝了酒才能称兄道弟,商业上的应酬更是以是否爽快的喝酒为合作的基础,正所谓“你朦胧,我朦胧,大家正好签合同”。
人们还喜欢酒后驾车,朦朦胧胧间飙车似乎给他们很大的快感,然而那些飘飞的身体,止于飞驰的轮胎下的生命何其的无辜,多少鲜活的灿烂的梦想都化为虚无。为了贪图一时的快乐,换来了几个家庭几代人一辈子的伤痛,值得么?为什么仍不敲响警钟,自觉杜绝酒后驾车呢。不仅仅是为了老迈的双亲,不仅仅是执子之手的伴侣,不仅仅是承欢膝下的儿女,更为了自己,生命何以珍贵,怎舍得为了一杯酒而放弃这世界所有的美好?
其实我不反对饮酒,却实在不喜欢人们灌酒,拼酒,所谓过犹不及,醉酒伤身伤神,而且酒后乱性,酒后犯法,待到清醒才后悔是否太迟了呢?何不管好自己的嘴,莫贪恋杯中物,也不会终身带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