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新标准:一场触及产业根基的标准革新

时间:2025/6/3 9:30:51好酒头条

自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将正式实施。这是酱香型白酒国标自2011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 一次更新,主要涉及11项技术变化。

据悉,该标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执行工作任务,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负责组织起草工作。

与现行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相比,新标准GB/T 10781.4-2024对酱香白酒的标准进行多项修改,包括标准名称、酱香型白酒定义、产品分类、产品分级、生产过程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指标、附录等。

在业内资深人士看来,这不仅是技术参数的调整,更是对传统酿造价值的系统重构,正推动中国白酒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溢价的历史性转型。

工艺正本清源:终结“伪酱香”乱象

原料与工艺的双重净化:新国标以“纯粮固态发酵”为核心红线,明确禁用食用酒精及非发酵呈香物质,将液态法、固液结合法等非传统工艺彻底剔除。

从原料和糖化发酵剂的使用上更清晰地界定不同工艺类型的酱香型白酒,便于消费者对产品进行识别、选择。此外,对“高温大曲”“轮次酒”“下沙工艺”等关键术语的标准化定义,使曾经被滥用的“12987工艺”宣传回归真实。

标签标识的精准狙击:“大曲酱香”标识权限的收紧杀伤力——仅完全采用高温大曲工艺的产品方能冠名。

按《白酒质量要求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规定:满足酱香型白酒(大曲)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产品,可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酱香型白酒(其他)”不应标示为“酱香型白酒(大曲)”。

感官评价的破圈尝试:引入花香、果香、焙烤香等具象化风味描述,打破了传统“醇厚”“绵柔”等模糊表述。这种借鉴威士忌品鉴体系的创新,既降低了消费者认知门槛,也为打假维权提供了可量化的感官依据。

分级体系的去玄学化:取消以酒精度和糖化发酵剂分级的旧规,改为质量评价结合工艺要素的新体系,客观上削弱了“高酒精度=高品质”的消费误区。二级标准的取消,则进一步压缩了低质产品的生存空间。

产业格局重塑:头部企业的战略机遇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孟镇认为:此次标准修订工作充分考虑了酱酒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科学总结了酱香型白酒的工艺特征属性,并进一步规范创新工艺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引导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借鉴了国际烈性酒相关成功经验,首次建立面向消费者的白酒品质表达标准化语言,形成酱香型白酒品质的可视化表达体系,有利于消费者直观认知酱香型白酒产品特性,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提供了便利。

当赤水河流域特有的微生物群落、气候条件与工艺标准形成绑定关系。这种“地理标志+工艺标准”的双重认证体系,可能加速行业向核心产区集中的马太效应。

另值得一提的是,同步启动的外文版标准制定,标志着中国白酒开始用国际通行的标准语言解构东方酿造智慧。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对酸酯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既尊重了酒体陈化规律,也更符合欧美市场对食品标准迭代的期待。

这场标准升级的本质,是中国白酒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的宣言。当消费者能通过标签清晰识别大曲酱香,当出口产品有了国际认可的技术护照,酱酒行业或许正走向“得标准者得天下”的新纪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实施初期的监管落地、中小酒企的转型阵痛,仍是需要持续观察的变量。(文章来源:卖酒狼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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