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是新疆白酒业和酒文化的发源地,具有600多年的酿造历史。据史料记载,明永乐初年(1403年)持节大臣陈诚所著的《西域番国志》中就有奇台一带“间食米面,稀有菜蔬,小酿酒醴”的记载。
新疆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天山北麓、准噶尔东南缘“新疆窖”之源地—产粮大县、古丝绸之路的名镇—奇台。公司是一个主营白酒兼营红酒、纯净水、生产销售、集中供热、工业旅游、粮食收购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能生产清、浓、酱、兼香四个香型200多个品种。现有员工32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7人,资产总额6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3万元,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年设计生产能力达18000吨以上。清香型“古城大曲”曾荣获1984、1988两届商业部银爵奖。199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授予“中华老字号”企业。同时,公司被授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骨干企业”。1993年又获得“中国优质白酒精品奖”。1998年10月又被批准进入国际精品批发体系。1999年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实地检验考核“古城”牌系列酒为“国家质量达标食品”。2000年“精品古城老窖、精品古城特曲”双双荣获第二届国际酒文化节白酒类金奖。2001—2004“古城”牌系列酒被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认定为“推荐商品”。2001年7月“古城”牌系列产品成为申奥庆功酒,金秋10月“古城老窖”沐600年风雨,被新疆酒文化、酒市场研究中心认定为“新疆窖”。2002年2月26日公司顺利通过IS0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被新疆酒文化、酒市场认定为“弘扬酒文化,开拓酒市场”企业,2004年1月“中度浓香型白酒”被首届中国白酒科学技术大会授予科技成果奖。2005年2月,国家旅游局正式授牌新疆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为工业旅游示范点。5月16日,52度“新疆窖”酒荣获全国浓香型白酒质量产品奖。2005年10月,“古城”牌新疆窖酒荣获全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同时公司“古城”牌商标荣获第三届新疆“商标”。11月21日,新疆窖古城酒业技术检测中心被自治区评定为“自治区级技术中心”。2007年12月,新疆窖、古城老窖荣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酒和中国文化名酒,企业被评为中国酒文化百强单位。2008年3月,企业获“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7-2008年度自治区消协“推荐商品”和2007-2008年度自治区消协“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自治区第四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月13日,“古城”牌系列产品获“新疆农业产品”,这在奇台县的农业产品品牌中尚属首列;12月2日,在新疆战略推进委员会上,古城白酒被认定为“新疆”,消费满意度以85.35分居全疆酒行业之首。2009年1月19日被评为“新疆”。2011年1月13日,古城酒业被奇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奇台县私营个体企业协会授予2010年度“会员单位”的称号。2月,新疆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被昌吉州“三优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评为2010年度旅游行业“三优一满意”十佳单位。3月,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称号;3月被奇台县、县评为“奇台县2010年度纳税先进企业”和“小巨人”先进企业,3月18日,国家商务部对第二批保护与促进的中华老字号名录(零售、食品类)进行了揭晓,我公司的“古城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4月,被奇台县工商业联合会、奇台县民间商会评为2010年度“先进企业”。5月,被昌吉回族自治州扶贫办评为“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爱心捐款纪念奖;5月,被中共奇台委员会、奇台县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酒是文化的酵母,灵感的源泉,文学的诱因,艺术的上帝,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华文字记载中可闻到酒的芬芳,随着新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疆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秉承民族酒典,以积极的心态一路高歌,在“用智启动市场,用力拉动市场,用情市场,用品征服市场”营销理念基础上,大力发扬“立德育人、学习创新、和谐、服务客户”的企业精神,严格“提高科技含量,争创名优品牌,满足顾客需求是古城酒业人永恒的追求”质量方针,创新和丰富企业文化,积极开拓白酒市场,酿造美酒,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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